【TechWeb報道】8月12日消息,“今日頭條”因未經授權轉載湖北日報傳媒集團所屬媒體《楚天都市報》原創(chuàng)文章遭湖北日報傳媒集團告上法庭,至此,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已于8月10日立案受理。起訴書要求該公司停止侵權行為、刊登致歉聲明及賠償經濟損失。
起訴書顯示,自2013年1月以來,被告北京字節(jié)跳動科技有限公司創(chuàng)建并運營的“今日頭條”網站和客戶端在未經原告許可、未支付任何報酬的情況下,通過非法轉載等方式,使用原告所屬《楚天都市報》的大量文字、圖片等原創(chuàng)作品。
從2015年1月起,“今日頭條”未經原告授權,采取設立“楚天都市報頭條號”、進行深度鏈接等方式,復制、轉載《楚天都市報》大量原創(chuàng)作品。
對此,今日頭條方面發(fā)聲回應稱,“楚天都市報的指控,已經嚴重侵犯名譽權,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。”
今日頭條聲明稱,任何人、任何機構在網上的行為,都有記錄留存,到底是誰開通了“楚天都市報”頭條號,并持續(xù)發(fā)表文章,查詢并非難事。
今日頭條官方微博聲明以下為“今日頭條”回應全文:
我們了解到楚天都市報已在當地法院起訴今日頭條。關于此事,我們已在2015年7月27日發(fā)表聲明,頭條號“楚天都市報”為楚天都市報方面申請開通,并持續(xù)運營數月之久,今日頭條對上述事實握有充分的證據和完整的記錄。
楚天都市報的指控,已經嚴重侵犯今日頭條名譽權,我方保留追究該報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任何人、任何機構在網上的行為,都有記錄留存,到底是誰開通了“楚天都市報”頭條號,并持續(xù)發(fā)表文章,查詢并非難事,如果楚天都市報堅稱非己所為,我們建議楚天都市報盡快向公安機關報案,早日查清真相。
頭條號是今日頭條的內容創(chuàng)作和發(fā)布平臺,已有超過千家傳統(tǒng)媒體和3萬多家自媒體、政府機構等入駐,他們和頭條號平臺共同成長,并一起構建公平、公開的生態(tài)系統(tǒng)。我們歡迎每個媒體、每個個體,與我們一起共贏前行。
特此聲明!
北京字節(jié)跳動科技有限公司
2015年8月12日
(舉報)